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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欧洲中世纪的暗黑刑具,不寒而栗使人发指,至今仍有人使用?

你能想象将活生生的人,绑在机器上,用滚轴将他的肢体扯断?你能想象将猪油涂抹到人的脚背上,再放到火红的煤炭上慢慢炙烤?没错,这些残忍的酷刑,直到17世纪,在西方社会还属于合法手段。一段时间以来,从好莱坞

你能想象将活生生的人,绑在机器上,用滚轴将他的肢体扯断?

你能想象将猪油涂抹到人的脚背上,再放到火红的煤炭上渐渐烧灼?

没错,这些残忍的严刑,直到17世纪,在西方社会还属于合法手腕。

一段时间以来,从好莱坞电影到西方文学,用名流淑女营建着种种假象,各类公知的口中,西方社会历来都是文明、民主、自由的天堂,代表着公义、良心和人道。但历史的真象怎么?

欧洲的残暴刑讯,最初诞生于古罗马角斗场,失败的角斗士,都要承受严刑折磨后死去。到教会统治时期,严刑文化更加臭名昭著。

1252年,教皇英诺森四世冠冕堂皇地宣告,对辚轹人类道德的人,折磨是有用的。对辚轹上帝法则的人,就更有用了。

他还有一句话没说,那就是“道德”和“法则”,都由他说了算。

从此以后,严刑在欧洲比比皆是,惨叫之声随处可闻。受刑者有的是罪犯,有的则只是嫌疑人,其中乃至还有国王。

1307年,英王爱德华二世即位。他性情比较正常,反对严刑。教皇柯雷芒五世听说后,当即写信说:没有哪一个国家能违抗教会法规。我命令你,必需恢复严刑。

没方法,爱德华二世赞成了。但他没想到,自己终究成为了牺牲品。

1327年,爱德华二世在政治斗争中失败,被老婆关到了大牢里,王位传给了儿子。因为爱德华二世喜欢同性,王后抉择用最残忍的办法处死他,将一根烧红的铁条,插入他的体内。

据说,国王的惨叫,传出数里以外,听闻者无不惊恐。

我国的隋炀帝,算是历史上着名的昏君了。他的死法是,从容自如,仪表整齐,用一根白绫上了吊,和爱德华二世相比,他简直是超高规格待遇了。

在暗黑刑具眼前,连国王都逃不过这一劫,其别人可想而知了。与此同时,各种八怪七喇的刑具出现了。

曾几什么时候,有些人一直揄扬西方文化的“工匠精神”,擅长“发明创造”,但他们没提到,历史上,发明“科学刑具”最多的,也是欧洲人。

亨利八世时期,也就是1505年到1547年,伦敦监狱副典狱长莱昂纳多·斯盖维森,成为了大名鼎鼎的刑具发明喜好者。他一辈子发明了不少残忍的刑具,其中最得意的作品,叫“斯盖维森之女”。

这个刑具,名字听起来温情眽眽,但带来的痛苦却难以想象。

一个木制架子,上面安装一个铁闸,铁闸上装着一圈锁铐。

用刑时,让受刑者坐在木架子后面,用锁铐会紧紧固定住受刑者的手、脚和脖子。这样,受刑者既要维持坐姿,又要把头低到膝盖部位,要多痛苦有多痛苦。时间一长,就会七窍流血、不治而亡。

比这个刑具更可怕的,叫机架刑。

机架刑,也发明于英国,学名叫刑讯架,是一个长方形的木架。木架的两端,各安装一个滚轴。受刑者的手脚都被镣铐固定在滚轴上。

行刑者滚动手柄,滚轴拉动链条,愈来愈紧。受刑者的肢体分别向相反方向拉伸,直到四肢脱臼,乃至会在极度痛苦中被撕裂。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想到我国先秦严刑“五马分尸”?不过,早在汉代就废止了“五马分尸”,而上千年后,欧洲人还在用机架刑。想一想都使人发指。

历史上,英国和法国可是对头,英国刑具搞发明,法国也不甘后进。

法国阿维尼翁地区,有人发明出了铁球刑。这个刑具最开始的版本比较简单,就是将受刑者手段处系紧吊起来,然后在脚部拴上繁重的铁球来折磨。

后来,铁球刑有了进化版本。

先将受刑人用绳子拴住四肢,水平吊起来,绳子则先用硬朗的锚定,固定在墙上。这样,受刑人就呈现出平躺的姿式。在其身下,只有一根菱形、尖头的刑柱。

此时,再在其身上挂好繁重的铁球,柱子尖端就会穿透其肌肉,刺入身体,痛苦万分。

这个刑具实在太过可怕。使历时,还会配备一位医生,受刑者岌岌可危时,就当即将他放下来进行抢救,乃至还会给他一些复苏用的药剂。但只要恢复体力以后,就会被从新吊起来讯问。

这些刑具发明后,统治者们感觉效果不错,但也有问题:受刑者死亡率过高了。有时候还没讯问出结果,人已经死了。于是,他们又设计出降低死亡率的刑具。

其中最着名的,叫长靴刑。

长靴刑发源于西班牙,用松软多孔的皮革,做成“长靴”,再套到受刑者脚部。

然后,将受刑者带到火堆旁。火堆上煮沸大量滚烫的开水。如果受刑者不招供,就将开水全体倒在“靴子”上,开水会直接烫掉受刑者的皮肉,但却不会让他当即死亡。

受到“长靴”刑的启迪,愈来愈多针对腿部、脚部的刑具发明出来。

“脚箍”是一对平行铁片。这对铁片对缚住人的双脚,铁片上有上百个铁钉,再用一套曲柄装置操纵。行刑时,只要滚动曲柄,就能让钉子深深扎入脚部。也能够安装上钻头,直接在人的脚背上钻一个洞。

相比这些,“烤脚刑”貌似善良很多。行刑者在受刑者脚上涂满猪油,放到炭炉上烧灼。在用隔板和风箱来节制温度。

如果受刑者态度使人满意,就装上隔板,减慢风箱,炭火温度降落。

反之,就拿掉隔板,加速风箱,炭火温度上升。

就算是这样,也会造成极大痛苦。在全欧洲抓捕圣殿骑士时,动辄使用烤脚刑具。据说圣殿骑士的首级德·默雷,就受到这个刑罚,脚被烤到只有骨头,简直不寒而栗。

随着刑具的“发明”热潮,欧洲人发现,刑具愈来愈大,不太利便。于是他们开始转而发明了小型化刑具,其中一种,叫拇指拧螺丝刑。

拇指拧螺丝的刑具精致而简单。用刑者将受刑者的手指放进装置,然后渐渐拧紧螺丝。此时,螺丝下面密密层层的铁条,就会犹如牙齿那样,深咬得手指里。

用刑者只需要节制螺丝,就能节制上刑的强度。如果受刑者表现好或者招供,就能松掉螺丝。反之,就不断加大压强,直到把手指骨活活压碎。

这类刑具不受场地限制,又便于携带,特别受到密探们的欢迎。

使用这些残暴的刑具,中世纪的欧洲统治者就没有啥犯法感?他们一点也不觉得有问题。

当时,欧洲统治者不但发明刑具,还发明了历史上最先的秘密警察。不少密探,打扮成普通人,在村落、田地、集市、酒馆到处闲逛,专门探询和记录各色人等的闲谈。只要有什么话语搪突了权威,就成为罪证,说错话的人会很快“失踪”。其实,就是被关进了监狱。

那时候,欧洲人可不讲什么法治精神,直接酷刑鞭挞,有了口供就能定罪。结果,严严刑具就变得愈来愈受欢迎。

而且,使用刑具,在当时的欧洲法律中,是完整合法的。

直到1670年,法国国王颁布王令,宣告刑事裁判中,有三种条件便可动用刑具。包含能判死刑的重罪、确切产生了的犯法,或者有重要证据的犯法。

固然,什么样的证据叫重要,也是执法者自己来衡量。

最使人感到诧异的,还是对刑具使用程序的理论规定。

后来有位学者叫米歇尔·福柯,他写了本书叫《规训与惩罚》,专门研究这个。

他说,咱们欧洲的法学精神很严谨,从中世纪开始,法学家们就认为,只用刑具逼供,是不科学的。所以法律规定,在刑讯时,不但要由法官或宗教裁判官主持,还要有几名见证人和医生在场。用刑的时候,不能有任何人讯问引导性问题,也不能对受刑者施加暗示,嫌疑人说的一切,都得是自愿的。

这本书还介绍说,刑讯逼供以后的口供,次日还要由被告人在不上刑的情况下,亲身重复一遍。

如果他翻供,那才能再接受一遍刑具考验。

这样的规定,简直太变态了。不少人就因而堕入了翻供、刑讯、认罪,再翻供、再刑讯、再认罪的痛苦循环。

看来,欧洲的刑具不但要让人一时痛苦,还要人心服口服,不敢翻供。这才算是所谓科学的刑讯逼供手法。

即便这些伪善的规定,也只是纸面上,有多少真正能执行,就不得而知了。

有无人尽管被抓,还能防止受刑呢?谜底是有的。当时规定,如果是怀孕的妇女,要等生下孩子,才能受刑。

但实际上,这个规定反而带来更多罪行。

凡有可能受刑的女犯,都千方百计,赶快怀孕。只要怀孕,即使最后死刑,最少能少吃苦、少受罪的,乃至可能求得生机。

关在监狱里的女性怎么怀孕?狱卒就成为了最大的“帮手”,乃至他们还能收钱帮忙。固然,如果有王公贵族、主教神甫们,看上了某个女囚,也能用刑具的痛苦,轻而易举地强迫她们就范。

相比之下,中国古代废止肉刑的努力,早在汉代时期就开始了。公元前167年5月,西汉文帝刘恒发布圣旨,认为肉刑酿成的痛苦太大,将要废止肉刑。后来,儒家学说更是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道理,官方其实不主意使用太多严刑,也没有欧洲中世纪那样成体系化而五光十色的刑具。

随着历史进步,绝大多数严刑在今天已被废止。但有些严刑的影子,咱们仍然找得到。有一种严刑,就是不断对嫌疑人灌水造成痛苦。

这类刑罚的益处在于,只要人不死,就没有证据。直到21世纪,美国CIA、关塔那摩基地监狱,都仍然使用过水刑。如果关注这些,咱们就能看到,欧洲中世纪的黑暗传统,怎么在新的帝国那里得到维持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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