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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婚前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有何区别?

在婚姻中,夫妻共同的财产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和纠纷。其中,房产作为一项重要的家庭资产,往往成为夫妻双方争夺的焦点。在房产归属的争议中,婚前和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结合具体案

在婚姻中,夫妻共同的财产问题往往引起争议和纠纷。其中,房产作为一项重要的家庭资产,常常成为夫妻双方争取的焦点。

在房产归属的争议中,婚前和婚后在房产证上增添姓名是一个较为繁杂的问题。下面咱们就结合具体案例,了解一下两者的区别。

相关案例

2016年4月,李小姐(化名)和宋先生(化名)喜结良缘,二人登记结婚。这段婚姻都是他们两个人的第二次婚姻,二人结婚以后没有共同的子女。

宋先生在婚前名下已经具有房产和车库,这些财产都是他以前由于房屋拆迁而取得的安放补偿。婚后,李小姐请求宋先生将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宋先生赞成了,但并未记录下李小姐所占的权益份额。

但是,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两人并未树立起深挚的感情基础,于2020年分居至今。2022年初,李小姐提出离婚,并请求平均分割房产。

然而,宋先生认为当初加之李小姐的名字只是为了满足她对安全感的需求,并不是真正象征着离婚后也要分割房产。所以,宋先生坚持认为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不赞成平均分割。

因为双方对财产划分问题持不赞成见,他们将此事诉诸于当地法院,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财产属于宋先生婚前拆迁安放所得,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斟酌到李小姐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以及宋先生最初的个人用意,参照像关法律,法院认为宋先生应当与李小姐进行财产分割。

因为最初二人没有商定具体的占比份额,所以法院终究酌定涉案房屋、车库依然归宋先生个人所有,宋先生需要按20%的比例给付李小姐财产分割款,法院终究裁定金额为15.6万元。

法律条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了外。

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商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外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以前撤销赠与,另外一方要求判令继续实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本案中,宋先生将李小姐名字写到房产证上的行动已经完成,其实不存在撤销的情况。就本案而言,涉案房屋属于宋先生的个人婚前财产,他与李小姐之间没有明确的赠与关系。

然而,宋先生是在他与李小姐结婚以后,才将李小姐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的。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商定,对双方拥有法律束缚力。

从理论上说,已经在房产证上添加了李小姐姓名的房产,已经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在二人离婚时,李小姐有权对其分割。

不过,本案还触及到宋先生是不是对李小姐是自愿赠与财产。在法院调查时,宋先生称是为了给李小姐安全感,才在房产证上添加了李小姐的名字,其实不是想真正与李小姐分割财产。

而且,宋先生只是口头上答应了李小姐的请求,二人并无签署书面的赠与协定。所以,很难判定李小姐是不是有权分割涉案财产。

于是,法院开始从情理的角度斟酌。依据宋先生所言,添加名字的行动是为了双方的感情维系,想要与李小姐保持长时间不乱的婚姻关系。

由此,法院认为二人拥有口头上的赠与关系,并且宋先生的“赠与”行动,是树立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的前提下。

终究法院酌情认定,宋先生的房产依然属于其本人。因为房产证上已经写有李女士的名字,宋先生需要对李女士进行一定的补偿。

依据以上案例和法律规定,咱们可以总结出婚前和婚后在房产证增添姓名有财产归属、占有份额以及费用和手续的区别。

首先,有关于财产归属的区别是:婚前在房产证上增添姓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额外的赠与或转让协定,房产依然属于原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而婚后在房产证上增添姓名,则将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对其进行分割。本案中,李小姐就对双方的共同财产施行了财产分割。

而针对于占有份额,如果婚前在房产证上增添姓名并未记录具体的占有份额,因而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酌情判断双方的贡献和初衷来抉择分割比例。

而婚后在房产证上增添姓名的情况下,共同财产一般认为是同等分割的,除了非夫妻另有商定。本案因为未签订正式的赠与协定,所以法院主要依据双方的贡献和初衷来进行占有份额的划分。

最后触及到费用和手续方面,通过上述案例咱们可以得知婚后在房产证上增添姓名不需要付出额外费用,只需办理登记手续便可。

然而,如果要在婚前增添房产证上的姓名,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房产税和其他交易费用。

总结

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入配偶的姓名是一种表达对配偶的信任和许诺的方式。这可以确保配偶能够分享房屋的所有权力,并且在财产分配方面有相应的权益。

婚后在房产证上增添配偶的姓名是将房屋归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方式之一。这象征着夫妻共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权益。

总之,婚前和婚后在房产证增添姓名的区别主要在于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婚前增添姓名的情况下,房产依然属于原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增添姓名,则将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会酌情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在处理这种财产问题时,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追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参考文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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