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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上圣旨上的罪已诏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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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

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

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颁布“罪己诏”的人是汉文帝。公元前一七九年,有人建议汉文帝要早立太子,汉文帝不同意,就颁“诏”说:“朕既不德……”意思是说,如果我现在立太子,就是更加加重了我的不道德。

同年冬天,汉文帝又下了一个“罪己诏”。最有名的是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特殊的文体

“罪己诏”可谓我国历史上最特殊的文体,因为有资格写这种文体的职业只有皇帝。就是古代君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文书。

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一般来说,“罪己诏”还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朱元璋罪己之诏原文

《罪己诏》(选自《国榷·乙亥崇祯八年·十月乙巳》)

朕以凉德,缵承大统。意与天下更新,用还祖宗之旧。不期倚任非人,遂致虏猖寇起。夫建州本我属夷,流氛原吾赤子。若使抚御得宜,何敢逆我颜行。以全盛之天下,文武之多人。无奈夸诈得人,实功罕觏。虏乃三入,寇则七年,师徒暴露,黎庶颠连。国帑匮绌而征调未已。闾阎彫攰,而加派难停。中夜思惟,业已不胜愧愤。

今年正月。复致上干皇陵,祖恫民仇,罪实在朕。于是张兵措饷,勒限责成。伫望执讯歼渠,庶几上慰下对。又不期诸臣失算,再令溃决猖狂。甚至大将辱于小丑,兵民敢于无上。地方复遭蹂躏,生灵又罹汤火。痛心切齿,其何以堪。若不大加剿除,宇内何时休息。已再留多饷,今再调劲兵,立救元元,务在此举。惟是行间文武,主客士卒,劳苦饥寒,深切朕念。念其风餐露宿,朕不忍安卧深宫。念其饮冰食粗,朕不忍独享甘旨。念其披坚冒险,朕不忍独衣文绣。兹择十月三日避居武英殿,减膳撤乐。除典礼外,余以靑衣从事,以示与我行间文武士卒甘苦相同之意。以寇平之日为止。

文武官亦各省察往过,淬励将来,上下交修,用回天意。总督总理,徧吿行间。仰体朕心,共救民命。密约联络,合围大举。直捣中坚,力歼勍寇。盖贼数虽多,真贼原少。真者就歼,其余自靡。但防埋伏更番,不可孤军深入。勿得贪取遗物,纵令奔逃。仍复裹粮相继,勿致中途阙食,有失机会。贼首必诛不赦外,其胁从蚩蠢,又不忍尽杀,量开生路,预行晓示。如投戈散去,准免追求。或乘间来归,即与安置。已许零星散遣,不得仍携械马。本地方一体拊循,严禁侵侮。其乡兵除防守本地外,有堪杀贼愿从征者,许另队随营。

总督洪承畴已奉尚方,总理卢象升亦许便宜行事。着戎政光禄太仆共发银十五万,内库发大红各色蟒缎绢布二万匹,分解各路。令巡按御史为监军监纪,稽核将士有功,督理军前赏格。或椎牛犒赏,以鼓其气。务赏罚明速。以免沈延幸冒之弊。

古代的检讨书叫什么

一般有担当有修为的人一旦犯了错误就会写一份检讨书,作自我批评,以便检讨过去,修正未来。其实,一般人有了错误要写检讨书,而古代皇帝的检讨书不叫检讨书,而叫做“罪己诏”。

当然,在古代帝制社会,皇帝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乃九五至尊,天下主宰,天下臣民每睹尊容,必三呼“万岁”。像这样的高端人物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低头认错的。

但纵观二千多年的中国帝制史,也曾出现过一些写“罪己诏”检讨自己错误的皇帝,而第一个检讨自己错误、敢于自我批评的中国皇帝就是汉武帝刘彻。这位大汉王朝的一代雄主的自我检讨和自我批评使他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正式记录在案的敢于“罪己”的皇帝。

罪以昭是什么意思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

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罪己诏”中的“诏”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告也,从言从召。东汉的鸿儒郑玄为“诏”作注,谓之:“诏,告也”。告,告诉,对人说。这个人有上,也有下。《管子》一书中记载:齐桓公一次探望卧病的管仲时,征求管仲对日后政事的良谋:“仲父亦将何以诏寡人。”“仲父”(管仲)是臣,“寡人”(齐桓公)是君,意思是要臣“诏”(告诉)君。齐桓公并没有以“君”为是,而下过罪己诏的唐太宗是把“诏”字放在上下君臣平等的位置。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为‘制’,令为‘诏’”之后,“诏”的语权就变成皇帝的专利了。“罪己”,就是帝王责怪、自省自己的“口谕”,与“诏”字并用,就成了诏告天下的一种文书。试举几例: 一、汉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冬十月,日有食之。诏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直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颁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悚然兢惧。” 二、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洪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附渊水。咎在朕助不逮。” 三、元和七年(公元812年),唐宪宗轻信了庙堂官员御史关于淮浙水旱灾的不实汇报,对地方官的真实报灾表示怀疑。此事一经宰相李绛指出,他当即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

古代称检讨书为什么

轮台悔过,学历史的都知道。汉武帝晚年写检讨,称“轮台悔过”,那诏书被称作“罪己诏”

古代皇帝的检讨书叫“罪己诏”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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