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如何做账务处理?的知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购入小汽车一辆,依照税法规定,已做进项税额抵扣,账面上有一辆小汽车原值20万元,累计折旧10万元,2019年12月依照7.91万元过户转让给个人了,怎么做账纳税呢?
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属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业务,通过& 34;科目来核算,具体财务处理以下: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万元
借:累计折旧 10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2)收到出售款
借:银行存款 7.91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91万元
(3)结转清理账户
借:营业外支出 3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3万元
由于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汽车,需要依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目前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7.91万元/1.13*13%=0.91万元。
由于公司的车辆是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处理不好就会造成财务问题致使税务问题。公司在关于车辆过户的情况下就需要在财务上依照这样的方式进行做账,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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