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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物以言志,咏物为说理,魏晋南北朝时期咏物诗中的意境

诗,是言志的,是表情达意的。为了把情志表达得真切动人,诗人往往借助于物象描写,这便是最初的比兴手法的运用,这是托物言志的发端。由于这种表现方法既能使诗意蕴藉,耐人寻味,又意境优美,形象生动。于是诗人们便由最初的借助物象以抒情,发展到专咏某物以抒情,通过对物象的穷形尽相的描写,来抒发作者的感情,这便逐渐形成了以咏物为主体的咏物诗。

作为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重要品类,咏物诗有着其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而魏晋南北朝咏物诗的文化内涵则可归纳为托物言志、咏物说理、遣兴娱乐三大类型。

一、托物言志

托物言志是咏物诗创作的缘起,这缘起伴随着咏物诗的成长和成熟,成为它最重要的文化内涵。而所咏之物之美、之动人,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移入了人的情感和志向。

因为“自然中美的事物,只有作为人的一种暗示才显示出美。”如果没有人的情感在其中,就像没有灵魂的躯壳一样。

而人的情感是复杂的,在不同的情境下会迥然相异。春花秋月,令人气爽,愁云霏雾,劳人神伤。

魏晋南北朝时期,托物言志的咏物诗数量大大增加了,物象范围也拓宽了,从天马之壮大、凤凰之高洁、青松之挺拔、梅菊之脱俗到葵之卑谨、蓬之零落、萍之飘泊,几乎无所不咏。

1、人格理想的高扬

建安时期,天下未定,在这个动荡的时代,功业思想和英雄意识弥漫于文坛。曹操作为这时期的军事统帅与精神领袖,不拘一格任用人才,分别在建安十五年、建安十九年、建安二十二年先后三次发布人才令,极大地激发了建安文人建功立业的热情。

在这风云际会之时,文人都渴望一抒胸襟,整个文坛表现出一种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的特点,“雅好慷慨”成为普遍的审美情趣和创作风尚。

这时期的咏物诗所吟咏的对象多是被赋予高洁品质的事物,如松、蕙、菊、鸳鸯等。这些物象寄托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和精神追求,即试图一展鸿图,建功立业,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

比如刘祯的咏物诗气盛过人,言壮情骇。其《斗鸡诗》,将斗鸡的气势和动态描写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利爪探玉除,镇目含火光。长翅惊风起,劲翩正敷张。轻举奋勾嚎,电击复还翔。”场面壮观,充满了阳刚之美。

因此这一时期的咏物诗便体现了超然尘外、心与道冥、逍遥自由的人生境界。这实质上也是魏晋之际的诗人解脱忧闷、恐惧、焦虑、孤独等多种心理的一种精神上的自我超越。因为他们已没有能力改变现实,求仕一无所成,退则无所归依,无奈之下,只有通过对自在之物的描写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以超脱浊世的纷扰,实现超然玄远的生命追求。

西晋初期国力较为强盛,以征伐为主。全国上下都有着一股子一举平吴、荡平天下、一统江山的豪情,这在文人的咏物诗中也有反映,内容多慷慨激昂、豪情万丈。

东晋诗人在政事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感受到无穷的悲哀。这不仅在于因失去北方半壁河山所感受到的民族屈辱,也在于统治集团内部频繁而又惨烈的斗争使内心深处形成了对世俗生活的厌倦。

通过正始、西晋的玄学积淀,诗人们逐渐养成了向内求的习惯,着重寻找精神上的慰藉,在与自然的合一中获取对人生的体悟。

东晋以后,玄学的思潮有所消退,而儒学有所复归,加之民族危难深重,许多诗人从玄虚人生的思索中回到对现实的观照中。这时期的一些咏物诗便体现出向建安时期的建功立业的现实理想回归的倾向。

2、焦虑心理的纤散与人生的解脱

现实生活中的愤感常常可以通过艺术方式宣泄,并会获得虚拟体验后的满足感。故李渔云:“我欲做官,则顷刻之间便臻荣贵……我欲娶绝代佳人,即作王墙、西施之元配。”

两汉经营边疆和对外拓边战争的胜利形成了值得为之骄傲的大一统局面,相形之下,建安至南北朝四百年大分裂大战乱的痛苦现实给人们造成了一种羞愧的心理积淀。

尤其是西晋至南朝,疆域日益锐减,很多文人不满于此,然国力微弱,无可奈何,无由实现的愿望转而诉诸内在心灵,只能在咏物诗中抒发自己的离愁别恨,通过对一些边疆意象,如柳、月、马等的歌咏来平衡内心的不平。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迭移,杀戮成风,文人多成为风云变化的政事斗争的牺牲品。生活在黑暗、恐怖中的士子文人,深感人命危浅、朝不保夕。他们一面感受着人生的无常、世情的险恶,一面在困境中痛苦地思考,寻求实现自我生命价值的途径。

这种自我生命意识的觉醒使诗人们对时间的流逝格外敏感,他们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岁月中感受到了时光的匆匆,也领悟到了人生的易逝,而自我人生的价值却难以实现。于是,人生短促而功业未成的苦闷和慨叹,成了这一时期诗歌的主要情感内涵。

二、咏物说理

魏晋南北朝的咏物诗除了托物言志类外,还有一类侧重于咏物说理,即通过对事物形态、特性的描写揭示出某个道理,这类咏物诗类似于后来的哲理诗。在这类诗中,“理”是一种审美化的存在,它植根于诗人的人生体验,以特定的审美感兴为契机,并以意象为载体加以呈示。

咏物以说理诗则因其物象之形象性与说理之深刻性相辅相成,从而成为中国哲理诗中一种最普遍的方式,而魏晋南北朝在这方面开了中国咏物说理诗之先河。这时期的咏物说理诗最大的特点是以自然界的事物来说理。

这是因为东晋以来山水游观进一步进入诗人生活,自然界所展现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常引起诗人对于宇宙万物、对于人生的种种思索,所以这时期的咏物说理诗的物象多是自然风物。

1、玄学理趣

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兴盛,在文坛上弥漫着谈玄说理的清谈风气,因此大量玄言玄理入诗,咏物诗亦不例外。因为思辨水平的提高,诗人对事物观察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因此在诗中能够体现出“物理”之妙。

咏物诗中所涉之“物理”,并非逻辑推理的抽象概括之“理”,而是诗人于事物的生灭变化中,见出大千世界的特定形态与变化趋势,从而显示出哲理性的思辨。

2、政事哲理

咏物说理诗中的“理”与诗人的生命体验息息相关,或者说是深深植根于诗人的生命体验之中。社会的变乱、人生的浮沉、人际关系的种种纠葛、朝廷政事的倾轧斗争、外敌入侵的民族灾难等体验,常常伴随着魏晋南北朝诗人对物的审美发现,从而升华为人生哲理思致,凝结为充满理性光芒、穿越时空屏障的诗的形式,这是这一时期咏物说理诗的重要特征。

三、遣兴娱乐

南朝之前的咏物诗,大都不重形态的刻画,因此体现了一种重情志而轻体貌的倾向。南朝咏物诗最突出的特点是专一咏物,穷形尽相,许多诗的着眼点并不在于说明道理或抒发情感,而是为了描绘出对象的本来面目,因此以细致入微的刻画见长。如大量有关风雨雷电自然现象的作品,大都没有传统的比兴寄意,只是作者茶前饭后消遣娱情的对象而已。

如《斗鸡诗》,曹植的诗篇情绪昂扬,振荡人心,侧重于表现斗鸡的动作与神态,从而反映出建安诗人积极的精神状态:“长鸣入青云,扇翼独翱翔。愿蒙狸膏助,常得擅此场。”

这种由托物言志到遣兴娱乐的诗风的转变是有原因的。从魏晋开始,统治者热衷参与文学创作,这种风气导致了一系列新兴文学形态的出现,如应制、应令、应教等诗的大量涌现。

这些诗歌是臣僚应皇帝、太子、诸王之命所作或唱和的,内容以歌功颂德、闲情逸致为主,风格大多典丽,甚至绮靡。应制诗、应诏诗与应教诗不但反映出当时以诗歌作为交际工具的潮流,也标志着奉命文学的出现。

在这种群娱群乐的特殊环境下,竹、桐也被赋予了与以往不同的意蕴,竹或成了“勿嫌凤不至,终当待圣明”的工具,或是“幽痢与岁积,赏心随事屏”的观赏对象,而一改此前高风亮节的形象。

桐也不完全是贞刚孤拔的典型,而有了“微叶虽可贱,一剪或成圭”、“分根荫玉池,欲待高莺集”的卑微性格。蝴蝶更是群居群飞的典型:“群飞终不远,还向玉阶兰、“芳华幸勿谢,嘉树欲相依”,邀用性格表露无遗。

结语

事物的发展必然有它的规律。咏物诗之所以能在魏晋南北朝发展成熟是与这一时期的社会、文化背景密切相关的。从社会现实上看,魏晋南北朝一直战乱不息,纷争四起,朝廷黑暗,在这种情形下,诗人们虽胸有块垒却不敢直抒胸臆,只能寄托在咏物诗中,委婉道来。一些诗人索性不问政事,专心投入到对于物品的穷形尽相的描绘中,享受艺术美所带来的精神愉悦。

从文学观念看,曹王“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学观的提出,确立了文学的独立价值,使文学从政事附庸的处境中解脱出来。而萧统“入耳之奴”“悦目之玩”文学观的阐发更加促进了咏物诗歌的发展,使得咏物诗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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