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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曾遭遇“日息千分之二”!最高法为民间借贷利率划定新“红线”

4%,即目前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小贷公司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可以考虑将小贷公司等视同金融机构,不再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制。回溯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标准可以发现,在2015年之前,司法系统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是“不高于同期银行

24%到15.4%,从数字上来看,只有8.6个百分点的差距,却是民间借贷市场的一个重大转变!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年利率24%-36%,调整为每月20号发布的1年期LPR的4倍。市场认为,新规将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

以8月20日发布的1年期LPR(3.85%)的4倍为例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的“两线三区”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对于此次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调整,中小企业是怎么看的?

民间借贷日息可达千分之二

小微企业盼民间借贷利率降低

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对小编表示,“公司现在的贷款是从银行借的,年利率约5%。但是之前也有过短期急需资金周转的时候,那时候是日息千分之二左右(年化约73%)。”他认为新规实施以后,一定程度上会使以后企业的贷款成本降低。

陕西某房地产公司部门经理告诉小编,公司在2011年曾通过个人进行借贷融资,当时的贷款利率年化为24%;而目前公司有一笔约为2.75亿元的民间贷款,年利率约为15%。从民间借贷的总体趋势上来看,新规的实施,对于实体企业是有利的。

但是由于影响了资金方的利益,上述部门经理也担心资金方可能通过收取咨询费等手段变向收取高额费用。

河南某小微企业负责人告诉小编,现在用的是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年化成本接近10%。平时有急需用钱周转的时候,都是从朋友那里借钱,一直都是按照每月1%的利率支付利息。“最近两年我们的利润也很低,今年的毛利率估计还不到10%。希望新规的实施,能促使民间借贷利率进一步下降。”

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发布,将如何引导民间借贷利率下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叶林认为,法院解决的只是纠纷发生以后的裁判问题,会影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但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实还是靠整体‍规则的完善和监管政策的优化来实现。

“目前最高法发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非职业性的放贷者。对于职业放贷者,‍如果发生纠纷,法院不太可能按照1年期LPR的4倍判决,可能按照‍损失或者是‍一般的LPR利率来裁判。从裁判利率的影响上来看,最终呈现的效果,可能降低民间借贷的成本。”叶林表示。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认为,在国际利率和国内利率呈现下行的情况下,推动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降低,是一个合理的举措。民间借贷可以作为企业借款的一个补充,但是不能形成过度的依赖。法律保护的是一个正常合理的收益,促使借贷双方都把握好一定的分寸,进而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对于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和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多家金融机构产品年化利率超15.4%

专家预计部分业务将调价

小编梳理公开信息发现,目前市场上很多金融机构的产品年贷款利率都超过了15.4%,即目前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如某头部消费金融公司App显示,该公司消费贷、随心贷等产品的年贷款利率为16%-24%不等。另一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某类主打产品显示年化利率为23.94%。此外,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取现利息以及最低还款日利率按照万分之五计算,即年化利率为18.25%。

但是,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地方法院经常以此来约束金融机构,希望最高法院就此进行强调,并形成对地方法院的统一指导,减少因执行尺度不一给金融机构带来困扰。”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而小贷公司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小贷公司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可以考虑将小贷公司等视同金融机构,不再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制。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下降后,若金融机构及其下属机构的利率高于民间借贷利率,可能很难让大家接受。预计金融机构利率高于4倍LPR的产品规模将逐渐压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消费金融机构本身是综合评定利率,也就是展现给每个人的利率略有差异。金融机构可能会套用4倍LPR的上限,对于借款人来说,低信用人群未来可获得的额度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一部分借款人会因为利率下调而失去额度。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银行等不在适用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不用过于敏感。金融业是细水长流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从本月来看,4倍LPR是降了,假如未来LPR是6%以上,就是涨了。最高院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征求了企业界、学术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深思熟虑的结果,凝聚了社会的共识。放贷的人当然希望利率越高越好信用宝是小贷公司吗,债务人则希望利率越低越好,所以只能找到最大利益的公约数,画大同心圆。”

点睛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做减法

小微企业曾遭遇“日息千分之二”!最高法为民间借贷利率划定新“红线”

意在为融资安全做加法

张歆

在高速路上设定合理限速,会影响道路的畅通吗?答案是不会,因为合理限速减低了交通风险、减少了事故概率,实际上保障了道路畅通。其实,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道理也是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表示,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笔者认为,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确实非常必要,这不仅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需要,更是对资金安全最具诚意的保护。

回溯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标准可以发现,在2015年之前,司法系统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是“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而“两线三区”的标准是2015年8月划定的,不过,按照当时的贷款利率计算,其实新规与原规定相差不大。2015年年初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5.6%信用宝是小贷公司吗,而划线政策发布前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85%。如果按照2015年(年初至政策发布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计算,则是在19.4%-22.4%之间,实际上与24%的保护线十分接近。而根据目前最新的划定,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为3.85%,目前民间融资成本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从上述变革脉络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降低的原因,其实是货币政策适时微调、信贷资金价格大幅下降。而货币政策的调整,显然是与经济发展需求同步的。换句话说,经济发展所能承受的企业融资成本已经发生了变化,此时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如果固守“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是不合时宜的,甚至是难以维系的。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今年遭受了疫情影响,虽然伴随着的有力的疫情防控工作,经济在二季度迅速复苏,但是部分中小企业还是面临资金压力等困难,而这些企业恰恰也是进行民间借贷的行为主体。由于目前市场需求侧的恢复慢于生产侧,因此企业的资金转化效率会有所降低。对于这些中小企业而言,年化利率为24%的借贷成本很可能是其不能承受之重。毕竟,在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企业的平均毛利率水平很可能会被压降,再辅以资金转化效率的降低,企业对于借贷价格的敏感性会显著增强。

有观点认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降低,会导致民间借贷的资金方“惜贷”或转入“非阳光化”,笔者认为,无须对此过于忧虑。

民间借贷有着较为充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抛开司法保护限定,资金价格也应“随需而变”。而且,对于民间借贷而言,最大的顾虑并不在于价格的小幅变动,而是在于资金的安全性。假设24%的利率水平依旧获得司法保护,但是融资企业已经被高息压垮,则资金方不仅不能实现高额利息,还可能损失掉本金。此外,“非阳光化”运作也不太可能成为民间借贷市场主流,因为该运作并没有真正增加对于资金安全的保护,资金方最终收益甚至可能远不达司法保护的上限。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这不仅是中国古代智慧的传承,也是现代经济平稳运行的基本守则。

张歆

证券日报入职逾17年的“钉子员工”,用力工作,热爱生活,喜新不厌旧。

吴晓璐

财经资讯搬运工,喜欢看书、听歌

编辑 | 刘琪

美编 | 曾梦

值班主编 | 张歆

总审核 | 袁华/张歆

证券日报证事听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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