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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29种慢性病“按月限额”变“按年限额”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陈洋波 通讯员胡杉 柴志祥)8月31日起,襄阳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及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支付限额有了新政策。

当日,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及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支付限额的通知》(后简称《通知》)。

《通知》称,取消全市29种慢性病门诊按月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按年支付限额,如肺源性心脏病每年限额为2400元。同时,对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种的,其年限额标准以限额较高病种的年限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年限额标准增加1200元,但最多增加至6000元(透析治疗、抗排斥治疗、冠心病PCI术后治疗除外)。

同时,《通知》明确,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日报销限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8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已纳入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两病门诊)用药累计1000元(含普通门诊医疗费8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

值得注意的是,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管理,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开设慢性病门诊专门诊室,并指定专家坐诊,对就诊患者免收挂号费和门诊诊察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变化落实了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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